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决策,紧紧围绕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,在深圳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工作部署中,确定由市住房和建设局牵头搭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租赁平台),为广大市民提供互联网线上房屋租赁“一站式”服务。租赁平台以“互联网+租赁服务+公共服务”为定位,以“惠民利民,安全高效”为原则,实现各类房源全覆盖,公共服务全纳入,在线签约更便捷,租赁监管更透明;并借助云计算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技术,打通“数据”,连接“智能”,引领诚信租赁新时代。
2017年12月18日
租赁平台微信公众服务号
“深圳智慧租房”上线试运行。
2018年1月1日
“深圳智慧租房”正式上线;
同日上线微信城市服务。
2018年3月31日
租赁平台实现公积金在线提取,居住证
登记申请、居住信息登记等政府公共服务。
2018年6月30日
租赁平台实现我市
国有租赁企业合法房源全纳管
2016年6月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39 号);
2017年7月,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、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》;
2017年8月,市政府六届九十次常务会议议定:由市住建局牵头搭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;
2017年10月,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: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”;
2017年10月,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》 (深府办规〔2017〕6 号);
2018年1月,伟中书记在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提出要:“建成启用住房租赁监管和服务平台,国家住房租赁试点稳步推进”;
2018年1月,陈如桂市长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:“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发挥在线运行的住房租赁监管和服务平台作用,让市民阳光租房、智慧租房”。
01 权威:政府主导,全市统一,实名认证,产权核验;
02 海量:海量房源,包含个人房源、长租公寓、政府房源等各类房源;
03 免费:房源免费发布,免支付手续费;
04 便捷:“一站式”租房服务 “一键式”政府服务
“一窗式”生活服务 “一触式”金融服务
05 智能:VR看房,基于租赁大数据分析提供租赁指导价,异常交易智能监管。
欢迎扫码体验
更多平台资讯、房源信息、租赁服务等您了解